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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管理是当今世界各国实施水资源管理的一种重要管理模式之一,而且已被我国新《水法》确立为水资源管理的主要模式。这是由水资源本身具有的流动性、方向性、整体性、多功能性等自然属性及其所依附的不同层面公益的冲突性所决定的。我国在多年的具体实践中已经建立形成了有自身特色的流域管理制度,但离构建统一完整的流域管理体制尚有一些差距,在立法、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实现上都存在不少弊端。
本文以珠江流域管理为例,由点至面,分析了我国流域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并在借鉴外国成功的流域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流域管理体制的若干对策。除了结语,全文分为四章,第一章为导论,主要介绍了论文研究的背景、问题与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方法与框架等内容。第二章为珠江流域管理体制现状与存在的问题。首先介绍了珠江流域概况及珠江流域管理的现状,并对珠江流域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流域管理体制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第一,立法不完善;第二,我国《水法》所确立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流域管理体制,使得流域管理效率低下;第三,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第四,缺乏公众参与机制。第三章为国外成功的流域管理经验借鉴,主要介绍了国外几个重要的流域所采取的流域管理体制,并得出了对我国的相关启示,第四章为完善我国流域管理体制的措施,本文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重新构建我国的流域管理体制:首先,完善立法。尽快制定一部专门的流域管理法,明确流域管理的基本原则,流域管理应当遵循的模式以及流域管理机构的设立原则、职权范围等基本内容。同时,还要完善相关配套立法。其次,明确流域管理机构职能。再次,加强流域管理机构的调控能力。最后,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流域管理的机制及配套流域管理相关实施机制等措施。本文旨在研究完善流域管理体制的办法,以期为流域管理体制的完善提供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