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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完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构想,党和政府在政治领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探索。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减少行政层次,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市管县体制曾作为我国主导性的地区行政体制,但随着市场替代计划逐步成为社会资源配置的主要机制,市管县体制的绩效日渐甚微,在一定程度上严重阻碍了县域经济的发展,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改革这一体制的呼声愈加强烈。通过扩权强县,逐步让县域经济摆脱市管县体制的束缚,不断增强县域经济发展的自主性,为我国探索新时期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模式吹响了体制改革的号角。因此国家相关政策提出继续推行扁平化的省直管县的行政体制,扩大行政管理的幅度,减少行政管理层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符合行政层级和行政效率的行政管理理论,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迫切要求和战略选择。本文提出推进我国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主要基于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深化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更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它对于更好的解决三农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积极作用。当前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实践主要从财政省管县为出发点,其最终的归宿是行政省直管县。本文依据行政管理的相关理论,证实了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分析了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现实可行性。基于浙江、海南等省已开展的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试点模式,从中总结出我国目前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总体概括,以及推行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有利因素,指出了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深入推进这一体制遇到的困境,针对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境找准新形势下突破的方向,选择相应的策略路径、遵循的原则以及相对应的配套措施。从而,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省、市、县三级之间的行政职责权限,解决市县博弈冲突,促进县域经济腾飞,解决县乡财政困难,最终成功推行省直管县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