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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是国家教育金字塔宽厚的基座部分,基础坚固了整个教育体系才会坚固,百年大计之教育事业才能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无疑是一件意义非凡的事情。本文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共财政和教育财政公平理论为指导,以广元市利州区为研究对象,通过理论分析、实证检验,在实证研究部分,回归统计结果显示,教育财政分权度,即地方政府负担部分占财政教育经费比重、教育财政分权度、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城镇人口比重、城乡收入比等都会影响政府义务教育财政的供给能力。笔者研究认为财政供给不均衡是制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最关键因素,现实义务教育之所以突破不了非均衡发展的困局,正是因为没有找到具体的财政制约因素及其作用原理,没有找到义务教育财政应该由谁为主统筹配置,实践中对义务教育发展的统筹不应该是县,也不是中央,而应该是省,而且关键在于对财政的统筹上。本文认为:财政分权使得义务教育经费主要由地方政府筹集,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地方政府的对城乡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主观意愿等因素造成了区域间义务教育投入水平的不平衡。本文通过对研究对象的义务教育财政供给现状进行系统梳理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深刻揭示了省以下义务教育财政责任履行、转移支付和省以下财税体制等方面因素是如何影响义务教育财政均衡的,从而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厘清了深层次原因。在促进我国义务教育财政均衡的对策建议上,首先,完善相关立法及政策规定,作为处于工作第一线的政府,也应该完善这两级政府义务教育的地方立法性工作,有效保证义务教育供给;其次,从整体上提出了增加义务教育财政资源供给、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义务教育财政均衡统一标准、发挥中央和省级政府在财政资源调控上的作用、在区域之间设立义务教育财政调节资金、建立有助于财政均衡的转移支付制度等对策措施;再次,在解决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弱势群体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不足问题上,指出应采取差异性的财政政策给予重点扶持。最后,提出了建立义务教育财政均供给均衡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制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