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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交所修订后的上市规则,企业财务报表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可以作为企业当期收益的一部分,即企业可以利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将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改动,达到利益输送的目的,这也是盈余管理出现的原因之一。由于中国特有的ST制度规定,部分上市公司在出现连续两年亏损被ST后,为了避免失去上市资格这一稀缺资源,在正常经营无法实现盈利的情况下便会采取非常规手段来“摘帽”。这些企业通常会在亏损第二年进行负向盈余管理,第三年通过正向盈余管理实现扭亏为盈。随着ST制度的不断改革,ST类企业的盈余管理的具体手段也不断变化,但不论是应计盈余管理、真实盈余管理或是分类转移盈余管理,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必然会导致其披露的报表数据失真,从而影响投资者的数据获取和投资决策,对企业自身而言也并不能真正的提升盈利能力。本文选取ST船舶于2018年扭亏脱帽作为一个典型的案例,分析ST船舶脱帽前的财务状况及脱帽后的市场反应,并利用Jones模型确认其在2017年夸大亏损,存在利用应计利润进行利润跨期转移的行为,并通过规范分析法与案例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其操纵利润的行为。最后,本文发现中国船舶虽摆脱退市风险,但其主要依靠应计盈余管理,并非是盈利能力得到了真正的提升。由此引发对中国现行ST制度的思考,建议应当完善并规范中国的透视制度,同时建议加强公司内部治理、完善上市公司的披露制度、加强法制建设,以促进中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