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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中国古典文学中最优秀的作品之一。它不仅有深刻的思想价值,而且具有卓越的艺术成就,被视为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书中从世态言情、国体家风、典章故事、官制礼俗、宗教哲理,到服饰器用、建筑园林、琴棋书画、诗词戏文、饮馔医药等等,无不熔铸汇通,堪称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奇迹。《红楼梦》成书以来,其间曾多次被译成多种外国文字,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红楼梦》的两个全译英文本——英国汉学家戴维.霍克斯(David Hawkes)、约翰.闵福德(John Minford)翻译的The Story of the Stone(以下简称霍译)和杨宪益(Yang Xianyi)、戴乃迭(Gladys Yang)夫妇翻译的A Dream of Red Mansions(以下简称杨译)。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一定社会的基本人际关系规范及其相应的道德原则。因此,翻译作为一种跨文化交往活动,可以说它就是一种伦理行为,其本质属性决定了它需要伦理学的指导。翻译理论界关于翻译伦理的研究大致始于20世纪80年代,一般认为,法国当代翻译理论家、翻译家Antoine Berman(安托瓦纳·贝尔曼)是最早提出“翻译伦理”概念的学者。之后,Lawrence Venuti(劳伦斯·韦努蒂), Anthony Pym(安东尼·皮姆), Andrew Chesterman(安德鲁·切斯特曼)也相继提出了各自的翻译伦理观,其中切斯特曼的观点较具代表性。切斯特曼分四个模式阐述了翻译伦理问题,即再现伦理——再现原文文本、原文作者;服务伦理——完成与委托人协商后达成的要求;交际伦理——与“他者”进行交流;基于规范的伦理——满足特定的文化期待。另外切斯特曼还在这四个研究领域外又加上了第五种伦理:承诺伦理——履行职业道德的规范和誓言。切斯特曼的阐述借鉴并综合了很多已有的翻译伦理观,为研究各种翻译思想及翻译实践提供了多向度的视角。本文拟从切斯特曼这一较新、较全面的翻译伦理观出发,对《红楼梦》的两个英译本进行比较和分析,得出杨译本和霍译本分别体现了不同的翻译伦理模式:杨译本主要体现了再现伦理和交际伦理模式;霍译本主要体现了基于规范的伦理模式。并分别从典故翻译、习语翻译、宗教用语翻译和颜色词翻译这四个方面分析上述伦理模式分别在两个英译本中的体现。以此来阐述翻译伦理在翻译研究中的必要性及积极作用,以期为我国翻译事业的发展尽绵薄之力。除了引言和结论,本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翻译伦理概述。界定了翻译伦理的概念,简单介绍了翻译伦理的国内外研究现状,重点介绍切斯特曼关于翻译伦理五种模式的阐述。第二部分以《红楼梦》两个英译本为研究对象,探讨翻译伦理五种模式在两译本中的体现,杨译本体现的是再现伦理和交际伦理;霍译本主要体现的是基于规范的伦理。并分别从典故、习语、宗教用语和颜色词这四个文化内容的翻译方面分析上述伦理模式分别在两个英译本中的体现。此外,还分析了两译本采用不同伦理模式的原因。第三部分探讨了伦理模式之间的冲突问题。最完美的译本是要同时体现出所有的伦理模式,但在实际翻译时是不可能实现的。翻译伦理模式之间是存在冲突的,选择了服从这种伦理模式就意味着违背了那种伦理模式。但是伦理模式之间也不是绝对对立的,译者可以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