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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30多年来,中国的社会生活发生了深刻变革,传统因素、现代因素与后现代因素并存,结构转型、体制转轨和经济增长所积累的各种社会矛盾日前突出,导致各种不稳定因素异常活跃,加之经济全球化、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内外各种危机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决定了我国目前正处于危机事件的多发期,进行公共危机应对与管理成为政府必须面对的严峻课题。政府是否能有效应对公共危机,不仅直接关系到全国人民的福祉安危,影响着今后的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而且关系到政府的形象、权威与地位。公共危机应对是对政府管理能力和效力的全面考核与鉴定,是衡量和反映政府统治能力的重要因素,现代政府应当主动承担起应对公共危机的责任。近年来,我国一些领域公共危机事件的高频发生与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深刻揭示出我们公共危机应对能力的薄弱与欠缺。本文以公共危机应对中的政府责任为研究对象,以“非典”、松花江水污染等大量现实危机为案例,综合运用行政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社会心理学等学科知识,对政府实施公共危机理性应对进行了研究,就如何通过公共危机应对保证经济社会正常发展、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观点,具有较强的实践价值。本文主要表达如下思想: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对公共危机事件进行有效应对与治理,政府在公共危机应对中的责任,不能以公共危机的发生原因是否与政府有关为标准,而是要切实履行社会公共利益代表的身份,主动承担起公共危机应对的重任。同时,在公共危机事件应对中,政府也要明确自身定位,增强自身能力,通过不同的危机治理途径和手段的运用,有效提高危机应对效果,在法律框架下发挥自身指挥、连接、整合、协调各方面力量的主导作用,实现自身角色的理性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