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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21世纪初期的“野蛮增长”,房地产近年来遭遇了严重的波动,众多开发商出现了“造血不足”的“病症”,面临着严重的生存问题。与此同时,各式各样的新兴金融工具被应用于房地产的经营中,在显著改善行业经营现状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法律问题。 本文以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众筹”和“首付贷款”为研究对象,关注此类融资安排中,融资平台、开发商以及购房人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并以此为依据分析未来法律框架的设计方向。 本文的研究过程涉及如下四部分,即一、房地产现有金融创新模式概述,其中对于“众筹”与“首付贷”的发展过程与主要形式进行了概述;二、国外与其他地区房地产金融创新的立法与执法研究,主要围绕美国的《工商初创企业推动法》进行分析,总结其对我国立法的指导意义;三、我国房地产金融创新存在的法律问题,其中对于不同形式的“众筹”与“首付贷”融资安排中,开发商、出资人以及融资平台的法律地位、融资安排的法律性质以及相应的法律风险进行梳理分析,并以此确定现有立法层面的“真空地带”以及未来立法的主要思路;四、完善我国房地产金融创新的法律规制的建议,我国未来在做相关领域立法时,应以金融创新的市场作用为立法基础,首先明确具体金融活动中,各参与方的法律地位与法律关系,在保证其能发挥相应作用的同时,平衡效率与风险,同时,为了确保法律可以得到有效的落实,应该充分利用现有成形的部门法或机构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