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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表决权回避制度是公司法下表决权回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董事会决议公平的重要保障。美国著名公司法专家Easterbrook和Fischel曾提到,“如果说有限责任是公司法最显著的特征,那么表决权则是第二特征”,(1)由此可见,表决权在公司决策和治理中的作用不可小觑,董事表决权回避制度在各国随着公司法的改革而确立并不断完善。在我国,该制度以一个基本规则的形式被规定在《公司法》第124条,此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相关准则也对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形式下的该制度进行了确认。2016年引发学界高度关注和热烈讨论的6月17日万科董事会决策“分母之争”反映出该制度在运行中由于立法及章程空泛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也指引着我们以问题为导向对其进行深层次多维度的探究。本文结合案例分析和理论研究,对我国董事表决权回避制度在立法层面、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的不足进行了反思。本文运用比较法的思维,以相关制度较为完善和成熟的美国作为比较研究的对象,分析其在表决权回避制度构件上的典型做法,选取了典型判例探讨美国基于实质公平原则的经验做法,为我国董事表决权回避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针对独立董事相关问题,本文从理论出发探讨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关联性”之间的权衡以及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的合法合规性。最后,分析我国的国情现状,结合美国先进做法,本文对我国董事表决权回避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提出建议。引言部分介绍了我国董事表决权回避制度的基本情况,指出由于立法和司法上的不完善导致董事表决权回避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出本文的研究主题。全文一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为基础理论介绍,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对董事表决权回避制度的概念进行界定,并且进行内涵分析。阐明该制度确立背景与立法目的,总结出其基本特征、历史渊源以及发展演变。之后是对该制度法律价值和法理基础的分析,结合其功能提出该制度确立与完善的必要性。该制度具有避免权力滥用,实现公司优化治理,均衡各方利益,维护公司的运营秩序等功能价值。第二章是在第一章分析的基础上将整体概念包含的若干重要问题进行剖析。包括对“适用范围”、“关联董事”、“申请方式”、“效力认定”、“瑕疵救济”等要素的分别论述以及对易产生问题环节的明晰。另将“独立董事”作为特殊情形列出,对其回避表决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探讨。第三章是对我国立法、司法及实践现状的梳理,并将我国公司董事会决议争议的案件进行列举和归纳,指出该制度在我国运行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第四章是以我国的问题为导向对美国相关制度的介绍。包括对美国理论界观点的总结、立法概述以及判例分析,通过研究美国公司法下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做法,探究我国可借鉴的方面。最后,结合前四章的分析,在第五章对董事表决权回避制度进行系统考察,对我国相关制度的完善提出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