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为现代民主社会的一种基本价值和理念,责任政府要求政府必须迅速、有效地回应社会和公民的基本要求,一切以民意为基础,对人民负责。行政问责制作为宪政体制下的一种责任追究机制,为建设责任政府提供了制度保障。我国行政问责制自从2003年的“非典”时期启动之后,政府就加大了行政问责的力度,在一系列的重大社会事件中,许多失职渎职的官员都被依法问责,彰显了中央建设责任型政府的决心。但是近几年来,一些在重大公共事件中被问责的官员在短时间悄然复出的现象,不仅引起了公众和学者的广泛质疑和批评,而且影响了行政问责制的健康发展。因此,笔者认为,正视我国官员复出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深刻分析其中的原因和对社会的消极影响,建立一套官员复出的合理机制,保障被问责官员复出的合理合法性,是解决当前我国官员复出失范现象的必由之路。因此,本人选择了我国被问责行政官员的复出问题作为本文的研究对象,希望对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完善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和现实指导。本人在运用相关理论、总结国内外学者观点、分析我国被问责行政官员复出现状的基础上,从以下四个章节对我国被问责官员的复出问题进行了研究。第一部分是导论,这部分概述了文章的选题背景与意义,文献综述以及文章的写作框架和写作方法。第二部分对我国问责官员复出的相关理论进行了论述。第三部分,结合我国问责官员复出的实际情况,分析了我国被问责官员复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对社会的消极影响。最后一部分,通过对前面官员复出的失范现象及原因的分析,在借鉴宋代叙复制度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行政官员复出机制的对策,一是加强行政伦理建设,营造责任意识主导的行政文化氛围;二是加强我国行政官员复出的制度建设:包括完善问责官员复出的法律制度,重点对复出条件、复出职位和复出程序这三点进行制度化设计,设置主管机构和举荐制度三方面;三是完善我国行政官员复出的保障机制:包括建立官员能上能下的机制,加强问责官员复出的监督机制建设和建立问责官员复出的公民参与机制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