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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鸿沟(Digital Divide)是指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人群在掌握应用信息技术(特别是数字技术)以及发展信息产业方面的差距,是信息富有者与信息贫困者之间的鸿沟。 关于数字鸿沟的存在的真实性的问题,许多学者认为确实存在着诸如国家、种族、性别、代际等鸿沟的问题。但也有学者持完全相反的观点,认为这些鸿沟仅仅是经济鸿沟在数字应用上的体现,所谓种族、性别、代际等差别实际上都是幻象,真正的鸿沟只有收入的高低;甚至数字鸿沟本身也是人为炒作的结果,因为这种鸿沟一直存在,它并不是什么新事物。为什么要把人们接触传统媒体例如报纸、电视之间的差别和数字技术下的差别看作两样事物? 本文是以伦理学的视角来探究数字鸿沟问题的,事实证明数字鸿沟无疑是存在着的,然而它的存在难道真如某些学者所言的仅仅是经济鸿沟在数字上的体现吗?很显然不是,任何事物的产生都离不开一个社会前提,如果把数字鸿沟放在它所存在的社会背景中去思考,如果社会起点一致的情况下,正如很多人所言,差距的产生是难免的。但是考察这种差距所产生的社会根源,我们就会发现这一差距的实质,数字鸿沟的产生有这样一个社会背景,即国家之间特别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发展的起点的不平衡和人与人之间的机遇的不平等。数字鸿沟正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产生的,而且又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得以运行和强化。这无疑向我们昭示着数字鸿沟并不只是技术方面的差距,也并不是一个新的问题,它乃是原有工业社会的社会公正问题在人类进入了信息时代之后出现的新的问题表现形式,它的出现加剧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贫富差距,并在人与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新的贫困,那就是知识和能力的贫困。 因此如何克服信息发展背后的贫富分化成为全球性难题。社会公正与平等、呼吁合作互助精神是社会伦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样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数字鸿沟(digital divide)所体现的伦理问题就是一个社会公正的问题。这样,如何体现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公正的发展等问题,成为科学技术伦理学的一个重要课题。 本文分为三个部分,首先以伦理的视角来定义数字鸿沟,指出数字鸿沟这一术语着重强调了两个方面:首先,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数字鸿沟主要是指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巨大差异,这种巨大的差距使得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实际上也就为全人类的共同发展设置了新的栅栏;另一方面数字鸿沟同时也指征国家内部人与人之间即所谓的信息穷人(h ave一nots)和信息富人 (haves)之间的差异,它把很大一部分人排除在信息时代的大门之外,无法享受科技进步带来的好处,这样的机遇不平等使得这部分人无法找到自身的位置从而实现自身的价值。 本文第二部分:对数字鸿沟所形成的伦理冲突进行分析,论述数字鸿沟是信息时代的社会公正问题的表现形式,它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国家与国家,人与人之间的起点和机遇的不平等,并从这些问题的分析中揭示它所蕴含的社会公正等伦理问题。 第三部分从伦理视角出发提出应该对数字鸿沟的现象予以足够的重视,政府和国际社会应该合作逐渐缩小这种差异,尝试性的提出解决数字鸿沟所应该遵循的原则,即机会公平原则、整体原则、人道原则,并对之予以论证和阐述。 本文在研究方法上采取了两个不同的视角,即国际视角(Intemational per印eetive)与国内视角(Domestie per印eetive).从国际的视角来分析,造成数字鸿沟的原因很多,包括教育文化、科技发展、政府政策、资源分配、社会结构等,为了探究这些问题,把焦点集中于对这些问题的成因和影响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给不同的国家不同的人所带来的机遇等问题上,分析了与此有着密切联系的“数字鸿沟”问题,其中包括数字鸿沟加剧了南北国家之间的经济上的不平等和造就了新的政治霸权和文化霸权。本文还从国内视角分析了各个主体对于资讯通信科技应用程度之差距,这是“质”的分析观点,它揭示了信息时代人与人之间新的不平等—能力的不平等,并对该成因问题进行了分析。 对信息技术的伦理方面的探究还刚刚起步,对数字鸿沟问题的研究目前也正处于调查与了解阶段,因而获取的资料匿乏,本文对数字鸿沟的理解也许有些稚嫩,可能会引来不同的见解和批评,但正如导师所言,对数字时代的技术影响的研究无论是成功抑或是失败,该问题本身的提出即使有争议,但也是有意义的,因为学术探讨固然是为了求得真知,但真知只有在探讨过程中去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