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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要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环境。”基于这一形势,本文对如何推动我国特大城市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进行了研究。本文对服务经济的定义是:当服务业的就业者在整个国民经济全部就业者中的比重超过60%,或者服务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超过60%时,此时的经济发展形态便可称之为服务经济。
在占有大量的统计数据和参考文献基础上,论文主要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完成的。截止到2009年底,我国共有特大城市59个,其中只有北京、上海、广州和乌鲁木齐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本文首先运用聚类分析法,将59个特大城市分成了五类,判定每一类城市所属的发展阶段、发展特点、存在的问题以及这五类城市服务经济发展的区域差异,并分析其服务业发展水平是否与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进一步地,论文运用个体固定效应模型检验了影响特大城市服务经济形成的因素,结果显示,所选取的9个影响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特大城市服务经济的发展。其中,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第三产业劳动生产率、第三产业集聚度和地区对外贸易依存度又发挥着主要的作用,但具体到不同级别的城市来说,其影响因素会存在一定的差别。同时,论文也对四个已经形成服务经济的城市进行了实证检验,探索其服务经济的形成机制,即城市服务经济的形成需要在规模经济效应、集聚经济效应、产业结构优化效应、市场供求机制和政府政策引导效应等动力因素的相互作用下逐步实现。
最后,针对我国59个特大城市服务经济的发展方向,本文依据其所处的发展阶段,通过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已有的发展经验,分别从东、中、西部的角度,因地制宜的提出了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