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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教育的对象是活生生的、具有鲜活生命的个体——主体“人”。品德教育是否有效,主要看教育对象主体“人”是否在内心服膺道德和在行动上是否实践道德。因而品德课程的建设必须紧紧围绕主体“人”来进行。然而在传统的品德课程与品德教育中,我们的失误之处恰恰是主体性理念的缺失,对主体“人”主体地位的漠视与淡忘。特别是近年来,主体问题已成为哲学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并且在教育实践中显示出巨大的生命力。故本文从主体性哲学的角度出发来审视品德课程改革,试图找到二者的结合点,籍希弥补这方面的空白。为品德课程的改革提供一种新的视角,在理论上充实品德课程体系,为品德课程体系的建构提供哲学意义上的论证;在实践上使课程改革能够在一个科学哲学理念的指导下运作,在理性的尺度中运行,以其求得对我国品德课程体系的建构、实施与完善提供借鉴与启示,对我国的品德教育效果有所益处。全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课程观与哲学观。包括课程与哲学的历史溯源、哲学对课程的贡献和几种有代表性课程观的哲学思想。首先简要地追溯了哲学与课程的历史渊源,借以表明哲学与课程有着天然的密不可分的血肉关系。接着重点探讨了哲学与课程紧密联系的理论基础与实践前提——哲学对课程生存与发展之意义与价值:哲学对课程的贡献。最后通过学科或知识中心论课程观、儿童中心或学生中心论课程观以及社会中心论课程观三种有代表性的课程观中所体现出来的哲学理念,用以阐明无论何种课程观都必须以一定的哲学作为根基,即使这种课程观本身还没有清晰地意识到它,使哲学思想在具体课程领域的体现得以明晰化。第二部分阐述了当前品德课程观的价值取向。重点论述了以主体性哲学理念作为品德课程观价值取向的合理性与意义所在。在当前社会价值取向多元的发展趋势下,选择何种理念作为课程理论研制的指导思想,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但每一种新课程理论、新课程思想的出台以及对以往课程理念的扬弃,决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必须通过对既往相关理论进行学术梳理、研讨,从中找出优劣所在,紧跟变化了的时代步伐,决定其在新课改中的取舍。主体性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主旋律。人类由进化而来,一部人类发展史,可以看作是人发展的历史,人的主体性不断增强的历史,人的道德自律程度不断提高的历史。人的特殊主体地位以及品德课程“以人为本”的独特性决定了品德课程改革只有充分发挥人的主体性,品德教育才能取得实效。特别是通过对传统道德教育的检讨,指出传统道德教育实效低下的重要原因是无视儿童的主体地位,把其作为一个“美德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