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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人们信奉本地域、本民族的宗教和文化,对自己民族的文化、历史、民俗充分认可,并产生一种独特的民族归属感和忠诚度。而在全球化的今天,光靠民族认同显然无法适应现代社会集体认同的需求,民族主义的封闭性、排他性也会造成更多问题,而且容易走向极端民族主义。 一方面,全球化的推进带给全世界空前的繁荣,但是另一方面,多样的文化、多元的价值观以及意识形态之间的的碰撞与融合也成为亟待解决的课题。特别是多民族国家在面对多元文化、多元价值、多元政治时遭遇的国家认同危机。巴以冲突、印巴冲突等老问题长期悬而未决,叙利亚危机又已经困扰世界六年多,大量难民涌向欧洲形成的难民危机也已经成为摆在世界面前的新课题。 宪法爱国主义观念最早由前西德的施特恩贝格尔提出。哈贝马斯是宪法爱国主义最坚定的支持者和最具影响力的发扬者。哈贝马斯的宪法爱国主义和传统的国家认同观念不同,主张在不同于以往的现代,应该致力于让民主协商和权利更加制度化,而不是像过去一样仅仅依靠对特殊历史文化的认同和对民族群体的认同。哈贝马斯主张在多元文化这一现状下,全体人民的政治共识是宪法,而且这个宪法需要经过公民的普遍协商,而且条文具体公开并受到广泛认可。同时,这个宪法还应该能充分反映国家和人民的准则规范和价值基础。 论文由绪论、正文和结语组成,正文主要从哈贝马斯宪法爱国主义的四个方面来论述: 一是时代背景。从全球化导致的诸多问题入手,阐述时代背景。全球化的演进带来多元价值和文化的碰撞,不可避免地冲击了传统民族国家。在此时代背景下的集体认同危机正是哈贝马斯宪法爱国主义想要解决的问题。 二是理论背景。从康德的普世主义(世界公民)、雅斯贝尔斯的普世主义(世界和平与世界秩序)、施特恩贝格尔的宪法爱国主义来阐述对哈贝马斯宪法爱国主义影响深远的理论传统。从世界主义的价值观、后民族主义时代的国家观、民主商谈三个方面来论述哈贝马斯宪法爱国主义的理论基础。 三是内涵。宪法爱国主义和传统的国家认同观念不同,主张民主协商和权利更加制度化。国家认同也不是和过去一样仅仅依靠对特殊历史文化的认同、对民族族群体的认同。此部分主要从政治公共领域是基础,理性交往是关键、集体认同是目标三个方面论述其核心内涵。 四是争鸣。从宪法的普世价值不足以维持社会凝聚力、民族主义的现实有效性和宪法爱国主义的现实可行性来梳理各方质疑;通过讨论宪法的社会团结纽带是否真的过于单薄、民族国家在当代全球化和多元文化压力下的困境,并分析哈贝马斯宪法爱国主义的自然模型例证为哈贝马斯宪法爱国主义作几点辩护。最后从创新和发展角度来展示宪法爱国主义理论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