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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土地耕作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在中国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关于土地制度的法制建设与发展没有停顿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进行了近40年的改革和发展,其已经成为广大农民群众发展生产、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权利。本文以云南省为例,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侵害为视角,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作实证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部分内容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概论。一方面,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概念与性质、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属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关系进行了阐述。论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另一方面,阐述了侵权行为的概念与内涵、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并对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和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进行了分析探讨。从中得出当前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侵权行为表现为四大类型:一是发包方违法收回、违法发包等行为引发的侵权行为;二是政府违法征用承包地引起的侵权行为;三是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侵权行为;四是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行为。第二部分内容是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侵害情况调查。本部分对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侵害的基本情况;2014至2016年云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侵害案件进行了一一分析,在其中对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规定在具体实践中实施情况如何进行检验,分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产生的原因和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必要性。云南省山区面积多、坝区面积少,加之少数民族众多,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案件时有发生,云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侵害案件的表现、侵权案件产生的原因、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必要性方面对于少数民族众多的中国不少地区来说,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以云南省为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作实证研究,对其他地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第三部分内容是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存在的不足。通过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侵害情况调查,对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规定在具体实践中实施情况如何进行检验,从中反映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存在的不足:一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不到位;二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程序方面存在不足;三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方面存在不足;四是征地过程中对农民群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乏力;五是农民群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司法保护乏力。第四部分内容是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建议。就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在的不足之处,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颁征制度、发包制度、流转制度、征地制度和司法救济制度五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建议。如,在完善农地征收方面,提出要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颁征制度方面,一方面要对所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颁证,进行物权登记公示,另一方面,要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经营权变更进行物权登记公示;在司法救济措施方面,提出在司法程序方面,要通过立案登记制、速裁庭制度等措施,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侵权时行使司法保护权的程序性与承包地生产经营季节性之间的矛盾;在司法实体方面,要对环境污染引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案件进行环境公益诉讼,对非法占用农村承包地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对以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为由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要防止民法公序良俗原则的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