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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不仅对于老年人来说十分重要,对于病人、残疾人、儿童以及搬运等来说亦是,因此无障碍不应仅仅局限于一个或一种特定的建筑形式中,而是应该存在于建筑空间内外,甚至是城市空间中。也就是说,无障碍是针对人的,而不是某个建筑或是环境。在需要无障碍的时候,“无障碍”便可信手拈来,进一步说,这是一种基于不便者尺度出发的,并能适用所有环境、所有人的“无障碍系统”。对于公共空间来说,人们对它的使用率非常高,无障碍的需求也相当迫切,我国街道与建筑在飞速发展,然而无障碍作为建造过程中的一项规范,它所受的重视极其有限。对于无障碍规范仅是停留在几个点的遵循,而对于公共空间来说,人(个体或群体)的行为是呈线甚至是面的分布。无障碍设计不是取平均点,而是最大的包容点的观念,如果要达到公共空间“无障碍设计”的标准,那么就必须由人的行为本身出发,来完善“无障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