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研究——以拉萨市城关区塔玛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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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加速进程,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国家建设对土地的需求量越来越多,由于可利用土地资源的有限,不得不从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以满足国家建设用地的需要,但是由农村土地而引起的相应的纠纷等越来越多。可是,我国现行的关于农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很多不合时宜的规定,导致土地征收补偿问题的数量一直居高不下,成为政府和农民之间矛盾产生的众多原因之一,这既影响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也影响了中国的农业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合理地解决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中的问题,可以有效的缓解因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所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  随着西藏自治区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国家的经济建设需要越来越多的土地资源给予支持,而国有土地的有限决定了政府从农民手里征收土地的不可避免。土地是农民很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农民财富的源泉,是农民的生产保障和生活保障,对农民手中的土地进行征收这必然会损害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所以,在西藏现行的制度下,提出进一步完善西藏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建议,是我们眼下急需解决的问题,它对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对建设和谐的西藏都有很重要的意义。本文以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塔玛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入手,对塔玛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分析了塔玛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征地补偿原则不明确、征地补偿范围较窄、征地补偿标准较低、失地农民的安置方式简单、征地补偿程序不完善:因失地农民很难在征地补偿过程中获得参与权,进而无法切实维护其自身切实权利、征地补偿制度自身的缺陷以及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存在监管力度不足等。鉴于此,笔者通过对青海省征地补偿制度的借鉴,对完善西藏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给予了一些启示: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扩大征地补偿范围、丰富征地补偿方式、规范征地补偿程序等。  全文内容共分为四个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意义、内容与方法、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第二部分介绍了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理论基础,以及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所具有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第三部分为部分以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塔玛村为切入点,对塔玛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第四部分主要对青海省土地征收补偿制度进行了介绍,结合青海省征地补偿的相关先进经验启示,提出了完善西藏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建议;第五部分主要是对全文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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