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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是介于单一企业与市场之间的一种中间性组织。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集团已成为符合产业结构调整、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新型企业组织形式,并逐步发展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参与国际竞争的主要力量,其管理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核心。资金集中管理是适应企业集团发展要求的有效管理方式,它能够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内源融资优势、完善内部资本市场,进而充分发挥企业集团的整体优势。在此背景下,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问题逐渐成为理论和实践研究的焦点。在国外,资金集中管理起步较早,资金集中管理模式较为成熟,目前大多国际企业集团采用现金池(Cash Pool)集中管理资金。现金池模式作为当前最先进、最有效率、技术水平最高的一种模式,应该是各集团在资金集中管理方面努力的目标。然而,由于我国在公司借贷和外汇管制等方面存在严格规定,所以在我国推行国际通用的现金池模式存在一定的困难,但通过建立委托贷款关系现金池模式就变相地展开了。不过总体上看,在国内,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仍是企业集团目前采用的主要模式,当然在这两种模式的过渡时期还存在同时设立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的情形。本文以内部资本市场理论、交易成本理论、资金成本理论、财务控制理论为基础,采用规范研究与案例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模式进行研究,说明集团应该如何选择资金集中管理的模式并就模式的实施提出有关对策。事实上,各模式本质上并无优劣之分,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规模、不同内部结构的企业集团应选择不同的模式。企业集团需要在各模式的弊与利之间选择一个最佳切入点,避弊趋利,最大限度为集团发展服务。处于扩张期、资本实力还有待加强的企业集团宜选择结算中心模式;当企业集团资本实力增强,并具备组建财务公司的条件时,则应采用财务公司模式;而当企业集团具备较强的资本实力和较高的技术水平时,就应与商业银行合作,导入现金池模式,从而使得集团资金管理制度和流程更具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