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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和产业的迅速发展,网络国际性、交互性的进一步加强,特别是网络文学的出现,冲击着传统的著作权制度,使得过去一直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的续写问题日益突显出来。然而,不管是在理论界还是实践中,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对续写行为如何定性、如何规范,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因此,本文认为探究续写作品的著作权问题对我国著作权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体共有四章:第一章案例介绍,通过中外几则案例,引出续写行为存在的争议以及对续写作品问题研究的重要性。第二章续写作品的法律本质问题研究。首先是对续写作品的定义、表现形式及分类的深入把握。本文认为续写作品就是在已有作品(已完成或者未完成)的基础上延展而成的新作品。为便于讨论续写作品与原作品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文章将续写作品分为有权续写和无权续写两大类。本章的重点是对续写作品的本质特征及其法律属性的分析,这也是学界分歧较大的地方。本文认为续写作品具有独创性、利益性以及对原作品的依附性、反作用性,其中独创性是续写作品的本质属性,是续写作品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基础。第三章是对续写作品侵权性的分析。承认续写作品著作权法上作品的地位,并非就否定了它的侵权特性。首先,续写作品侵犯了原作品的完整性,是侵犯原作品作者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行为;未经原作者授权或者许可的续写,是对原作者潜在经济价值的窃取,是侵犯原作者著作财产权的行为。其次,分析续写作品是否是对原作品的合理使用,应特别强调续写作品的独创性。如果将合理使用简单的看作是正当使用著作权作品的一种侵权豁免,那么后续作品享有这种豁免的前提是其独创性。再次,续写作品利用原作品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名称及原作的人物、情节等要素进行续写,著作权人可以通过主张保护作品完整权或作品整体的著作权来维护其著作权。第四章是完善我国续写权制度的立法构想。网络环境下新的文学作品形式的出现,为现代著作权制度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然而,不管是现有的法律法规还是学界给出的解决方案,均有不足之处,不能很好的解决续写作品与原作品之间的权利冲突问题。本文认为应该构建以续写权和续写优先权为内容的续写权制度。在续写作品和原作品相互制约的关系中寻找到一个平衡点,在最大限度保护原作品著作权的基础上,给予续作者合理的著作权,从而实现著作权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发展与繁荣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