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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温室效应不断加剧,全球气候异常,板块运动愈发活跃,SARS、H7N1等新型病毒不断变异,传染能力大大增强,各种巨灾接踵而至,全球自然灾害事件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也越来越严重。仅2013年平均每月就有13起巨灾事件发生,平均84人遇难,并造成4.55亿美元的经济损失,全人类正遭遇更加严峻的考验。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世界各国多通过财政转移的途径进行灾后重建,以期尽快恢复经济和社会发展。但面对巨灾损失,政府财政资金数量相当有限,各国政府对事后抢险救灾频感力不从心。近30年来,以事前的防灾减灾为核心的市场化保险逐渐被接受,其作用与地位得以快速提升。本文通过分析和判断认为,全球巨灾总体呈现高发趋势,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越来越严重。在此影响下,世界保险业不断推出针对不同灾害类型的巨灾保险,并借力资本市场开发出各种巨灾保险证券,同时建立了不少新型经营机构。保险运作模式也由原来单一的市场化经营模式,发展到政府主导模式、市场主导模式、政府与市场结合模式三种并存。巨灾保险资金运用也谨慎性地选择固定收益类产品进行投资。另外,由于巨灾损失的区域分布特征,巨灾保险所属的非寿险产业呈现出非均衡发展,以欧洲、北美、亚洲为首的三个地区占据全球90%以上的非寿险保费收入。巨灾影响下世界保险业的上述变化为我国将保险机制纳入巨灾风险管理体系提供了启示。本文认为我国应加快建立巨灾保险体系,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政府的参与和支持是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重要前提;第二,应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第三,巨灾保险应实行差异化费率,并设置免赔额或免赔率,对被保险人只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第四,巨灾保险资金运用应首先考虑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第五,充足的资金及完善的风险分散机制是巨灾保险长久经营的必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