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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风险承担反映了企业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对投资项目的选择,更高的风险承担水平意味着管理者更少放弃高风险但预期净现值大于0的投资项目。Acemoglu and Zilibotti(1997)提出企业风险承担是社会经济持续增长的根本动力;John etal.(2008)提出对微观企业来说,较高的风险承担水平有利于企业取得高额的投资回报,就整体市场来说,整体较高的风险承担水平有助于提升社会生产力,实现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然而,在现代企业经营中,由于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削弱了管理者承担风险的意愿,他们更可能出于私利而逃避风险,从长期来看不利于企业和经济的长远发展。董事高管责任保险能够在管理者正常履职下,为其“不当行为”(包括疏忽、错误、误导性陈述及违反职责等)提供保障,解除其后顾之忧,激励其勤勉行事,积极决策,但也有可能放大其道德风险,造成公司业绩下降,治理情况变坏,进而更加谨慎投资。并且由于我国经济、法律制度还不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不够健全等原因,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投保率并不像西方发达国家那么高,购买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对企业所产生的影响仍是瑕瑜共存。为了研究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在企业风险承担方面的作用,本文利用全部沪深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2008-2017年的数据,通过倾向得分匹配法对处理组数据进行一对一匹配以解决模型的自选择偏误问题,之后进行多元ols回归。实证结果表明:董事高管责任保险有助于提升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根据股权集中度均值对样本进行分组回归,发现在股权较为分散的企业中,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对企业风险承担的促进作用更强;根据各企业所在省份金融业市场化程度均值进行分组回归,发现金融业市场化程度的加深有利于提高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但与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促进企业进行风险承担具有替代作用,即金融业市场化程度的加深会削弱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对企业风险承担的促进作用。通过进一步的控制模型的内生性,更换企业风险承担度量指标,更改衡量企业风险承担变量的滚动年限、增加处理组观测值的匹配个数等方法,发现结果依旧稳健。本文的研究意义理论上在于以往学者对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公司绩效、代理成本、股价表现等方面,将其与企业风险承担水平联系起来的文献较少,本文通过倾向得分匹配法研究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对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更深入地揭示了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对企业风险承担的促进作用,并且从股权集中度和金融业市场化程度这两个以往学者没有关注的视角探讨了其作用的异质性,拓展了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和企业风险承担领域的相关理论研究。研究发现在股权分散、所处区域金融业市场化程度低的公司,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对企业风险承担的促进作用更强,有利于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购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根据其作用的异质性,定位其营销策略,完善其保险产品,进一步发展董事高管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