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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傳統經學體系中,禮學一直處於核心位置。清代時,禮學研究達到了頂峰,學術成果最為豐碩。清儒重考據,擅長用小學方法對名物制度進行訓詁與考證。同時,清儒又重視“以經解經”,能夠從其他經典中尋找材料來補充“三禮”研究。“以詩補禮”,就是清儒最為常用的“以經解經”方法之一。《詩經》中保存了很多的先秦古禮,傳、箋、正義以及歷代注疏中也包含著許多禮學信息,可以彌補禮學研究之不足。陳奂在注《詩》時,特別注意利用這些信息來考證禮學問題,因而其《詩毛氏傳疏》一書具有很高的“以詩補禮”價值。本文專門對其“以詩補禮”的方法與成就進行了系統研究。在緒論部分,本文先論述了“以詩補禮”理論的流變,然後對清代的相關著作以及近代研究成果進行了簡介。隨著清代禮學的繁榮發展,清儒從“詩禮互證”理論中提取精華,發展出“以詩補禮”這一禮學研究方法。在清儒中,陳奂是“以詩補禮”的集大成者,其《詩毛氏傳疏》對詩中之禮有著系統的研究,對先秦逸禮、前人禮說都進行了挖掘與補充。清以後,“以詩補禮”的研究方法在學界鮮有應用,直到近年才重新被重視起來。第一章的主要内容是陳奂對“三禮”名物的訓釋。《詩經》中描寫了許多名物,都可以歸入禮學的研究範疇。本章分列了衣服、首飾、車馬、樂舞、武備、器用等六個種類,共包含十五個條目。陳奂用考據方法對這些名物都作了訓解,得出了很多不同於前儒的說法。如在第一條“純帛”中,陳奂認為《周禮注》將“純”讀為“緇”是錯誤的,純帛應當為“束帛”之義。此條主要是從文字訓詁的角度,糾正了鄭玄《周禮注》的錯誤。這也是本章的主要研究方法。第二章的主要内容是陳奂對禮制、禮儀的訓解。參照《周禮》等書對禮制的分類方法,本章分為吉禮、凶禮、軍禮、嘉禮及雜禮五個種類。吉禮收錄了四種祭祀禮儀,凶禮收錄了一種喪禮禮儀,軍禮收錄了三種軍戎禮儀,嘉禮收錄了四種婚禮與一種燕禮禮儀,雜禮收錄了四種官制、學制等禮儀。其中,吉禮與嘉禮是本章的研究重點。在本章中,陳奂廣泛地借鑒其他典籍資料,對《詩經》中的禮制與禮儀進行辨證。他不僅以經解經,而且非常重視史部與子部的典籍,能夠從其中發掘史料來作論據。如在“同穴而葬”條中,陳奂列舉了《漢書》、《晏子》等書中的史料,以此為憑據來說明合葬為夫婦正禮。注重以史料解詩,也是陳奂此書的一大特點。第三章的主要内容是對陳奂禮論中的不妥之處進行商榷。本章分為名物類、禮儀類、文本類三種。名物類包括服飾與房屋類的四個條目,禮儀類包括婚禮、燕禮類的五個條目,文本類包括陳奂校正經典文字、對比鄭《箋》與鄭《注》的四個條目。筆者從其他典籍與出土材料中尋找新證據,對陳矣禮論中的不合理處進行反駁,力圖得出更為完善的結論。如“軒城”條,陳兔等清儒認為軒城為“闕南面之城”或“南面彎曲之城”,皆不符合史實。考古發現表明,先秦古城並無闕南而之現象;其城墙是否彎曲,亦無規律可循。所謂“軒城”,大概只是一種設想罷了。陳奂出現這些錯誤的緣由,皆是因為當時資料有限,導致出現了判斷失误。第四章的主要内容是六篇雜論文章,都是與陳奂禮學研究相關的題目。第一篇《對前人禮學研究的回顧》,主要回顧了前人的禮學研究方法。民國以前,學界主要以注疏、禮論、禮圖三種著作方式來研究“三禮”;民國以後的一段時期内,出土文獻成為禮學研究的主陣地;近些年來,學界對傳統文獻與出土文獻的研究比例大致平衡。第二、三、四篇分別是對陳矣“以禮解詩”、“以易注詩”、“以易證禮”方法的研究。陳奂擅於以經解經,以上就是對易、詩、禮三經的精妙運用。第五篇列舉了陳奂《詩毛氏傳疏》中的主要禮學觀點,如“詩可以補禮之闕”、“春秋有變禮”、“禮尚養老”等。第六篇《從陳奂看清人禮學的得與失》,論述清儒治禮之得有:重視文字訓詁、擅長以經解經、大膽懷疑舊說;清儒之失為:過於注重文字考證而疏於對禮義、經義的研究。陳奂的《詩毛氏傳疏》,既是《詩經》學著作,也是禮學著作,可以說是一部具有特殊價值的經學著作。通過研究陳奐的治禮方法,我們可以了解整個清代禮學的學術特點,也為我們今後的禮學發展提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