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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中国过去十年来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房地产的价格也达到了一个比较高的水平,2006年以前,所有房地产的价值统一按照历史成本计量。然而房地产市场越来越成熟,成本模式反映出来的价值也渐渐缺乏真实可靠性。作为市场经济产物的公允价值,由于经济环境的进一步市场化而得到逐步发展。2006年新会计准则的发布,从政策上改变了以往历史成本占据主体地位的格局,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由此实现了里程碑式的跨度。《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赋予了企业自主选择计量模式的权利,但必须符合准则的前提条件。在房地产价格短期内仍将继续维持的背景下,企业适时地采用公允模式,反映在财务报告中的所持有的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较高,使资产增值得以显现出来,进而有利于企业在未来进行融资、并购以及规模的扩张,企业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都将得到充分的体现。然而,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统计数据中,我们可以发现,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企业,占全部拥有投资性房地产上市公司的比例非常小,这说明该模式并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可。公允方式在西方发达国家备受推崇,其真实可靠性受到了国际会计界的认可,到了中国却好像“水土不服”,这一现象值得令人深思。本文的研究对象即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了规范性研究方法,首先介绍了国内外对公允价值的态度观点,会计理论界大都对此持支持态度;随后对公允价值的确定和其对财务的成本收益进行分析;然后通过对代表性企业中航地产的财务数据和全国上市公司应用情况统计数据两个方面深入研究。本文以公允价值尚未能在全国范围内普及应用的现象为主线,以公允价值优缺点的对比为切入点。文章重点从近几年中航地产的年度财务数据入手,验证公允价值模式对会计信息的影响,去发现我国公允价值会计在国际化道路上所面临的困难,并得出该模式应用现状产生的原因,提出改善这种现状的建议,希望能够以此推动公允价值理论上的完善,进而为健全当前公允价值会计的监管提供有效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