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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独立董事制度具有独立性特征,从而能对上市公司进行有效监管并且辅助公司决策,它一直被视为是解决股东与经理人之间代理问题的重要机制之一。然而,在该制度的不断发展过程中“独立董事是否独立?”这一问题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不少学者认为独立董事是“花瓶董事”,并不能真正起到监管作用。统计数据显示,我国2014年来自高校或者研究机构的具有学术背景的独立董事占独立董事的54.03%。因此,研究作为独立董事成员中重要组成部分的学术派独立董事能否有效地对公司进行监管,知晓如何促进学术派独立董事监管作用有效发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研究选取大股东占用其他应收款增量作为因变量、学术派独立董事的比例、人数、增量作为自变量,构建学术派独立董事对公司监管有效性的影响模型,采用2008-2015年在A股上市的800家制造业公司作为样本,进行实证分析。最后根据实证分析的结果,提出政策建议。本研究的主要成果如下:1.构建了学术派独立董事对公司监管有效性的影响模型。2.实证分析结果表明:(1)学术派独立董事的比例与大股东占用其他应收款增量呈负相关。(2)学术派独立董事的人数与大股东占用其他应收款增量呈负相关。(3)在拥有高学术派独立董事数量和低学术派独立董事数量的上市公司,学术派独立董事的增量与大股东占用其他应收款增量关系不显著;拥有中等学术派独立董事数量的上市公司,学术派独立董事的增量与大股东占用其他应收款增量呈倒U型关系。(4)控制变量中除学术派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独立董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资产负债率与大股东占用其他应收款增量呈负相关,其他变量影响不显著。3.根据实证分析的结果,本研究从规范独立董事的任职标准、完善独立董事的聘用机制、完善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优化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完善法律支持体系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