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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为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便利,也推动着全球商业运营模式的创新与发展,引导着人们消费模式的变革,网络团购就是顺应这一网络经济时代的产物。网络团购,因其操作方式简单方便、商品服务价格便宜等诸多优势,不仅拓宽了消费市场,而且成为了众多消费者追求的一种现代的、时尚的新型购物方式。但是,由于网络团购主体之间关系复杂、交易标的的非实物性、交易方式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加之市场调节的滞后性等众多因素的影响,网络团购自身的发展受到一定限制,网络团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遭受了各种现实冲击与侵害。纵观各国立法,虽然有关电子商务的立法较多,但关于网络团购消费者权益的立法保护却寥寥无几。网络团购消费者作为一种新生的消费群体在市场经济中有着重要地位和作用,因此,在网络经济的时代背景下,探讨网络团购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何为网络团购,网络团购的运营采取何种方式,网络团购区别于传统电子商务的特征是什么,这些都是本文开篇需要解答的疑问。探讨这些问题的同时,必须将网络团购中相关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作为深入研究的重点,网络团购不同于传统的面对面交易,其交易主体存在着广泛性、虚拟性等特征,因此更需要厘清网络团购中相关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全面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网络团购作为一个舶来品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其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深入探讨网络团购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的现实原因。本文通过实际案例,探寻了网络团购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几大问题根源,主要包括:团购商品与实际不符,消费者受欺骗;网络欺诈频现;屡现“霸王条款”;网络团购消费者身份信息易泄露;电子支付方式不健全、威胁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售后服务质量差;消费者权益救济机制不完善等。针对以上问题,本文立足我国实际,借鉴国外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网络团购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的展望与具体措施,此部分内容也是本文的重点与升华。首先,本文将明确网络团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原则,包括以人为本原则、同等保护原则与特别保护原则。然后,在加强网络团购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方面,完善市场准入标准,保障主体的正当性。再次,在完善我国网络团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方面,建议加强网络团购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身份信息保护等内容的立法;完善网络团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救济机制,同时探讨了网络团购消费者集体诉讼的可行性、诉讼管辖制度的完善等问题。在我国,网络团购虽然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但其发展潜力与影响力是不容小觑的,作为当中的重要主体,网络团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将必然成为健全我国网络团购市场的重要课题。探讨网络团购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不仅是完善我国经济法律制度的题中应有之意,而且也是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