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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主流公司治理理论认为:内部机制和外部机制的有机结合才是行之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作为连接股东与管理层的纽带的董事会,是公司治理内部机制的核心。近年来兴起的机构投资者则被视为公司治理外部机制核心。机构投资者和董事会都被寄希望于能有效监督公司的管理层并能缓解内部人控制问题从而提高公司绩效,这就启发了本文的研究主题。本文从实证的角度,用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做相关研究,找出不同类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上市公司董事会特征的关系。首先根据Bushee(1998)的分类方法,根据机构投资者的持股行为特征:持股集中度,持股周转率,持股敏感度三个维度进行分类,对机构投资者进行分类,分成两大类,分别是积极和消极机构投资者。通过构建不同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董事会特征之间的多元回归模型,探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直接治理效应,即对董事会特征变量的影响,通过实证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积极型机构投资者的介入可以减少下一期的董事会人数,精简董事会规模;而消极机型构投资者的介入则会扩大董事会规模。(2)积极型机构投资者的介入可以提高下一期独立董事比例,消极型机构投资者则会减少下一期独立董事比例。(3)积极型机构投资者的介入不能改善下一期领导权结构,消极型机构投资者更不能改善两职合一的情况,甚至会加大这一现象。(4)积极型机构投资者的介入并没能促进董事会激励机制;消极型机构投资者的方向也与预期相反,对董事会激励有促进作用,但是没有通过显著性水平。(5)对于下一期数据,积极型机构投资者持股和消极型机构投资者持股可以减少下一期董事会会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