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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不仅能够发挥其他市场经济国家国有经济所具有的弥补市场失灵的“拾遗补漏”的一般功能,而且还能够体现社会主义性质,在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命脉的关键行业和领域保持控制力、发挥主导作用,这也是我国国有经济功能与其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经济功能的本质区别所在。我国国有经济的功能定位也决定了我国国有企业为实现国有经济功能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国有企业作为“共和国的长子”,是国有经济功能的执行者,不仅需要承担一般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而且需要承担特殊责任。这些责任的履行,能够增强国有企业的绩效,更有助于整个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首先,通过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研究进行评述,针对国内外学者关于企业绩效理论观点进行梳理,然后对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两者关系进行总结,得出本文的理论基础部分,即三重底线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并借助“四位一体”模型进行分析。其次,对我国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现状及现存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出我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结构不平衡、部分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长期不稳定性和国有企业发挥社会责任带动作用的机制不健全等三点问题。再次,从交易成本理论、规模效应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协同效应理论四种理论的角度,分析了国有企业承担责任管理责任、市场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同时,探讨了国有企业绩效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与作用,据此设定了全文的两个假设前提:假设前提一,即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企业绩效提高有促进作用;假设前提二,即企业绩效的提升能促进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最后,实证分析。论证了我国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能够提升企业的经济增加值,从而促进企业绩效的提升。随着国有企业绩效的增加,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供了经济保障。我国国有企业是市场主体,具有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基本特点,国有企业经营者应从企业利益出发,提高企业价值。同时,作为国有经济功能的重要实现者,国有企业要承担由国有经济特殊功能决定的特殊社会责任。因此,国有企业在追求企业利润时,也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继而又能促进企业绩效的提高。文章的结尾,从企业、政府和社会的角度,提出了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