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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性的金融体制不断发生变革,金融自由化的浪潮席卷而来。主要表现为发展中国家先后开展的从金融抑制到金融深化的金融体制改革,以及发达国家相继实施的以放松金融管制为表现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这就使得旧有的带有金融抑制痕迹的金融监管法律显得不合时宜,它们将逐渐被抛弃或修正。同时,为金融自由化所需要的新的金融监管法律框架的建立与实施成为当务之急。事实上,发展中国家的金融自由化最深刻的教训就是忽视金融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对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发展中国家逐渐认识到金融自由化并非绝对的“自由化”,并非单纯的不要政府监管,相反地,金融自由化必须要有一套完善有效的金融法律体系来支撑金融体系的自由化过程。本文旨在讨论金融自由化的浪潮下究竟需要建立什么样的法律框架及其得到有效实施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并对我国的金融法律框架及其实施对症下药,提出了改进的建议。全文按照层层递进的关系,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述金融自由化,简要论述了金融自由化的含义、形成、表现。第二部分论述金融自由化为什么需要法律规则。首先从理论上阐述了金融自由化与金融法律监管的对立统一关系。接着从金融自由化的负影响方面论述金融自由化需要金融法律监管。最后论述了金融自由化对传统的金融监管带来的冲击与挑战。第三部分阐述金融自由化所必须的法律原则和法律理念。这是为下一部分作铺垫。要论述具体的法律规则,需要先定下法律原则和法律理念。第四部分是金融自由化所必须的市场经济法律框架。首先具体阐述了金融自由化需要什么样的市场经济法律框架,然后对照我国指出了我国金融法律体系所存在的问题有哪些。最后分“立”、“改”、“升”三种情况详细给出了改善我国金融监管法律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