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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高级程序,民事诉讼需要相继判断诉是否成立、诉是否合法、诉是否有效。因此,民事诉讼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查阶段、诉讼审理阶段、本案审理阶段,相应的就有起诉要件与起诉裁判、诉讼要件与诉讼裁判、本案要件与本案裁判。要件是判断的依据,裁判是对依据的判断,要件与裁判分别代表着当事人的诉讼和法院的审判,要件约束裁判,裁判指导要件,裁判与要件一一对应。作为一个理论模型,“要件与裁判”向我们描述了民事诉讼是一个环环相、步步为营向前推进的过程。作为一个特定的程序装置,“要件与裁判”引导当事人和法官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下的具体行为,实现不同诉讼阶段的具体任务。反观我国民事诉讼,由于将起诉要件与诉讼要件合并为起诉条件和调解型审判的特征,民事诉讼过程包括起诉受理和案件调审两个阶段。本文以要件与裁判为分析工具对大陆法系民事诉讼过程进行剖析,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民事诉讼进行检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改造我国民事诉讼程序。本文除前言与结语外,分为五章:第一章——要件与裁判概论。本章主要介绍要件与民事诉讼过程,裁判与民事诉讼过程,要件与裁判的关系,以及研究要件与裁判的理论意义、立法意义和司法意义。作为总论部分主要为后文做好理论铺垫。第二章——起诉要件与起诉裁判。本章从起诉入手,介绍了起诉要件及其构成事项,指出起诉要件是诉的成立要件,至于诉是否合法需要在诉成立之后进行判断,清晰的展示了大陆法系非常低的起诉门槛,体现了保障当事人接近正义的权利;接着介绍了对起诉要件的形式审查;最后介绍了起诉裁判及其救济措施。第三章——诉讼要件与诉讼裁判。本章首先探讨了诉讼要件的含义和诉讼要件的性质,指出诉讼要件是诉的合法要件。文章将诉讼要件首先分为绝对诉讼要件和相对诉讼要件,并详细阐述了具体内容。在此之后,主要论述有关诉讼要件的调查和审理的问题,为后文的诉讼裁判奠定了基础。最后阐述了诉讼裁判的方式、时间及其与起诉裁判的关系。第四章——本案要件与本案裁判。本章从诉讼上的请求导出本案要件概念,进一步指出,本案要件是法院裁判原告请求有理,认可其主张必须满足实体法上的构成要件,因此其本质上是属于实体法领域的问题。接着介绍了本案要件的形成与辩论原则、主张责任和释明权的关系,以及本案审理方式。最后论述了本案裁判,着重探讨了本案裁判与诉讼裁判的关系。第五章——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要件与裁判研析。本章首先分析了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要件与裁判的问题,分析了起诉条件“高阶化”,事实探知的绝对化和事实探知的消极性两种倾向,以及追求调解的原因。在此之后,本文从理论、体制、立法角度分析了我国民事诉讼中要件与裁判问题的成因。最后,文章提出完善我国起诉要件与起诉裁判、诉讼要件与诉讼裁判和本案要件与本案裁判的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