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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社会治理从国家诞生之日起即存在,研究民国乡村社会治理对今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积极的参考意义。鄞奉是民国时期具有特殊历史地位的一个地区,首先,她是最早的五个通商口岸之一,因此工商业发达,民间力量实力雄厚;其二,她也是蒋介石的家乡,民国时期大量鄞奉人士外出做官并身居高位,在政治上所能拥有的资源非其他地区可比。同时也是乡村社会治理成效较为显著的地区。民国乡村社会治理以重要的历史事件可以划分为北洋时期(或民初)的乡村社会治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乡村社会治理以及战乱时期的乡村社会治理三个阶段。自开埠以来,鄞奉民间人士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感在对外交往之中逐步增强,为造福桑梓,广泛参与了鄞奉乡村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主要有对家乡教育事业、医疗卫生事业以及对交通水利等经济建设事宜的参与。政府的官方力量对乡村社会治理主要集中在风俗文化的改良、乡村经济建设、社会治安等方面。民间力量和政府为代表的官方力量在许多乡村社会治理上进行了协作,保持了良性的互动。在乡村社会治理的主导权上,以1927年为界,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在此之前民间力量在乡村社会治理之中有较高的主导权,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政府日渐占据主导地位。这种转变是伴随着全国统一,中央集权逐步建立以及因战乱工商业遭受重创,民间力量经济地位降低而行的。由于民国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新旧并存,旧秩序破坏而新的乡村秩序并未建立,处于摸索期,因此民国乡村治理的一些措施具有一定的不成熟性。为了有效进行乡村社会治理,国民政府在法律制度、经济制度以及社会治安的保甲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希望能够推行乡村社会治理,希望能够恢复并发展乡村经济,但是并未取得十分理想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