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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崛起”战略的提出对于一直处于经济凹地和政策凹地的中部六省而言,无疑意味着一个崭新的发展契机。但如何实现崛起,是摆在中部人民面前最紧迫的一项课题。国内外的经验告诉我们,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拓宽地区间经济协作与交流的渠道,形成分工专业、优势互补的经济协作区域,对区域经济的协调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在区域经济合作的各种形式和途径中,区域金融合作是最基础、也是最核心的环节。通过区域金融合作,将促进资本在区内的有效聚合生长,实现金融资源在区域内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金融资本同区域内产业资本的融合,最终实现区域内经济与金融的联动发展与合轨运行。对于资本形成能力匮乏的中部六省而言,加强区域金融合作,构建中部金融合作区,应是推动中部振兴和崛起的重要一环。
本文立足中部经济金融的发展现状,以区域金融合作区的相关理论为基础,通过大量的数据对比和实证分析,指出中部六省已初步具备了建立中部金融合作区的条件;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创建中部金融合作区的四大运行机制和三大步骤,重点阐述了在合作机制、利益协调机制、风险防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的保障下,如何分阶段、分重点地实现中部金融合作区的成功建立;最后,本文还就创建过程中所需的中央政府的政策支持提出若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