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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飞公司是中国一航下属的重点骨干企业,是中国歼击机研制生产基地。沈飞公司能否很好的完成国家下发的科研生产任务直接决定了国家的国防体系的布置和战略意图的实现。而完成这个任务,相应的成品供应就成为首当其冲的大事,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成品供应的及时与否就成了沈飞公司能否完成任务的至关重要的核心因素。那么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如何能够确保相关成品的供应就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课题。本文认为,一个能够反映实际情况的标杆式的供应商评价体系能够为领导决策提供正确的指引,发现供应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追求不断创新的改善思路,是发现新目标以及寻找如何实现这一目标的一种手段和工具,较好地体现了现代知识管理中追求竞争优势的本质特性。这种标杆式的评价体系在国外的研究和应用非常广泛,被称为“同业对标”。国外很多知名企业都将其作为常规活动,取得了巨大成效。将标杆管理的思想和方法系统地引入供应商的评价之中,通过对于承制单位的横向对比,找出每个供应商供货、质量、沟通等方面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改进,从而提升成品的供应效率及厂家的配合度等。但是,关于这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都在国内都比较少,特别是在标杆的选择上,没有一个客观的评价方法。为了解决此问题,本文提出了基于个性优势识别的代理选评方法。该方法是一个多步骤的处理过程,各步骤之间相互影响。该方法简单、实用、有效,可以客观而准确的选评标杆单位。本文按照理论、方法、应用的思路来组织文章结构。在探讨评价体系的建立的基础上,评述了目前沈飞公司的现状,总结了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标杆选评上存在的问题。针对此问题,本文提出,标杆选评应该选择基于个性优势识别的方法,并详细介绍了此方法的实施程序;通过将所提出的方法应用到沈飞公司供应商评价体系上,验证了本文提出的标杆单位选择方法的科学合理性和客观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