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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9日至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中央文献中首次提出了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这是中央全会第一次对政府一项具体职能进行顶层设计,意味着城市管理工作第一次进入了中央重大决策文件。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中又一次提出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这充分说明,城市管理工作近些年来取得的成绩得到了高度肯定。同时,城市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方面出现了种种问题,也引起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为此,为积极响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建设“法治政府”的号召,适应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最新要求,笔者结合当前城管工作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进行了探析,旨在厘清城管执法当前面临的困惑,如何提高城管执法的效率,为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进行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这无论对城管执法者本身还是执法对象,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我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践历程与现实意义。首先,厘清城市管理的含义以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概念;其次,介绍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践历程,再次,分析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内内涵;最后,总结了推行此项制度的现实意义。第二部分:主要讨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中存在实践困惑及其成因分析。首先,提出了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面临主体制度不健全、集中领域与范围不统一、行政执法监督虚置等三个方面困惑;其次,分析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困惑的成因。第三部分:主要探索了完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构想。首先,完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法律制度体系;其次,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再次,强化城市管理能力建设;最后,完善城市管理监督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