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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立案制度是民事诉讼主体进入到司法程序的第一步,该制度与诉讼主体的诉权保障直接相关。此外,还涉及到诉讼主体的实体权利能否实现。我国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度实行之前,在立案制度上采用的是立案审查制,该制度在起诉条件(1)以及法院受理条件上设置的门槛过高,对当事人提起诉讼产生了一定的障碍,并导致“抽屉案件”时有发生,进而引发了关于“起诉难”问题的讨论。2015年2月4日起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起诉难”的问题,具有重大的改革意义;但同时,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推进制度的变革,是不彻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条件的规定并没有被废止,在一定程度上仍然会对当事人的起诉产生影响。本文希望通过对民事诉讼立案制度所涉及的理论问题的剖析,比较借鉴两大法系中典型国家的相关制度规定,并在此基础上,对以下几个主要问题进行分析:1、现行立案登记制在制度构建上是否仍存在不足之处?2、立案登记制度施行后,会面临怎样的现实问题?3、对现行立案登记制度的完善建议。全文除引言与结论外,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为民事立案制度概述。从民事立案制度的定义及其与起诉条件的关系入手,结合我国民事立案制度的历史沿革,综述民事立案制度的制构建及其在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作用,并介绍现行立案登记制度出台的北京及原因。第二章是民事立案制度的域外考察。主要是从比较法的角度,对国外典型国家或地区的民事诉讼程序启动制度进行考察,通过对这些国家或地区相关制度的内在理念及具体制度构建的梳理,探寻对我国民事诉讼立案制度建设的有益经验。第三章是民事立案制度现状分析。该章从分析立案登记制度的改革路径及制度构建入手,阐述对现行立案登记制度的理解。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上一章域外考察的经验,剖析立案登记制度存在的立法问题和现实问题。最后通过数据调研,考察立案登记制度的实施效果。第四章是立案登记制度的完善建议。以前面三章的分析梳理为基础,通过对理论和实践,国内和国外两方面的总结,归纳出现行立案登记制度进一步改革的方向,并对进一步的改革提出具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