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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们研究中国古代戏曲,往往更多地关注元杂剧与明清传奇,认为明杂剧都是一些二流甚至不入流的作品。不可否认,同元杂剧与明清传奇相比,明杂剧确实没有那样多的震古烁今的大作传世,但是同样不可否认,在中国古代戏曲史上,明杂剧也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也有自己独特的地位与价值。它上承元杂剧,下启清杂剧,是中国古代杂剧艺术的第二个黄金时期,涌现过像徐渭《四声猿》、康海《中山狼》等这样的优秀作品。
在明代杂剧中,塑造出了众多的女性形象。大体而言,这些女性形象可以分为四大类型。第一类是在“人欲”与“天理”之间徘徊的女性。她们有的“从心所欲”,一有机会便主动、大胆地向心仪的青年男子表达爱慕之情,或者蔑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与心爱的男子私自结合,甚至不顾自己已经身为人妇的事实,为了满足自己欲望而“淫奔”;但是,她们常常又因为深受封建礼教熏陶,不自觉地在封建思想的牢笼中规行矩步,不敢甚至根本不想越封建礼教的雷池半步。第二类是已婚妻妾。她们有的“以夫为天”,谨遵“敬顺为本”的妻妾之道;但也有的妒性大发,“扰乱纲常”,甚至排挤、虐待、毒害比她们地位更加卑微的小妾。第三类是巾帼不让须眉的奇侠女子。她们在以男权为中心的封建社会中,历经艰难,或在官场上精明干练,举重若轻,或在战场上冲锋陷阵、克敌制胜,或者慧眼识人、机智神勇,常常让须眉男儿自愧弗如。第四类是尽管社会地位卑微甚而身在“贱籍”但却不泯真性的女性。她们或为烟花女子,身为下贱,但她们重情重义,高尚纯洁,甚至为了真情,牺牲一切也在所不惜;或者身在空门,但蔑视宗教的清规戒律,渴望并大胆追求自己幸福的爱情,最后如愿还俗。
不言而喻,明杂剧女性形象研究,是明杂剧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对于我们研究明杂剧,正确评价明杂剧在中国古代文学史特别是中国古代戏曲上的地位与价值十分必要,就是对于明代社会文化思想的研究,甚而对于整个中国政治史、经济史、思想史的研究也都有着管中窥豹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