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汉魏六朝时期弃妇诗的数量较前代明显增加,这一时期弃妇诗中所体现的婚变原因较先秦时期更复杂。按照创作系统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乐府民歌系统,一类是文人拟作系统。被弃女性所表达的情感类型也有所增多,并且为后世所沿用的意象也多成熟于此。总而言之,对汉魏六朝弃妇诗的研究具备了重要的文学价值,本文分四章对汉魏六朝弃妇诗进行研究。第一章为弃妇诗概况。主要包括弃妇诗释义、探寻弃妇诗产生的原因和梳理先唐时期弃妇诗的发展历程。首先通过探讨弃妇诗的定义和该类诗与“思妇诗”、“闺怨诗”的区别,来界定弃妇诗所涵盖的诗歌范围。然后分析汉魏六朝时期弃妇诗大量产生的原因,原因主要包括两方面,分别是弃妇现象的客观存在和“以男女喻君臣”的文学传统的影响。最后划分弃妇诗在先唐时期的阶段,先秦时期的《诗经》和“楚辞”是弃妇诗发展的源头,汉魏晋时期是这一类型诗歌的发展阶段,而南朝时期弃妇诗虽有新变,但从整体来看,因弃妇形象的单一、情感的苍白和创作模式的趋同,使得诗歌逐渐走向了固化。第二章是弃妇诗系统类型研究。该类诗歌创作系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乐府民歌系统,一类是文人拟作系统。两系统在内容来源上的偏重有所不同,乐府民歌重代言与纪实,文人系统则重拟作与虚构。两系统在风格上也殊有不同,主要体现在情感风格的激烈与平缓、语言风格的质朴与华美和艺术风格的古拙与圆熟上。因社会地位的不平等、文学风气的影响和价值取向的不同导致两系统存在以上差异,弃妇诗从乐府民歌“自觉地声音”发展到文人“执笔而代言”给这一题材在咏史喻今及意象沿用方面带来深远影响,后代弃妇诗自民歌系统继承了创作手法,自文人系统继承了题材和艺术手法。第三章是弃妇诗情感类型研究。此章主要探索汉魏六朝弃妇诗中所存在的女性情感类型。在这一时期的弃妇诗中,按照所表达情感平缓与激烈的不同程度,可以分为“忧惧”、“哀怨”和“愤懑”三种类型。本文通过对诗歌进行分析性细读,概括了每一具体类型下不同女性主人公的情感特点,并探讨了在男性文人笔下,负心男子不被指责的现象与产生原因。第四章是弃妇诗意象类型研究。汉魏六朝时期,弃妇诗中意象繁多,按照不同类型可以分为三种。首先本文对以陈皇后与金屋、长门,班婕妤与长信宫,玉阶和应门为主的人物及建筑意象进行了分析;其次本文通过对丝织品、女子日常生活用品和植物等物件意象的对比分析来探讨弃妇诗中相似意象的不同含义;最后本文分析了包括天体、音乐在内的其他意象在弃妇诗中的作用。汉魏六朝弃妇诗,上承《诗经》和“楚辞”,下启唐代弃妇诗创作,在我国“弃妇文学”的发展历史中处于重要位置,无论是题材、人物形象还是意象使用方面,对后代诗歌创作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因此,本文从汉魏六朝弃妇诗入手,通过细致分析,争取对中国古代的“弃妇现象”及“弃妇文学”有一个本质性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