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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司法专权、司法不公的现象并非个别。如何扩大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成为当今司法改革的核心。在这场改革中,陪审制的固有价值和存在的问题都不能被忽视。可我们不应因噎废食,而应对与我国法治建设不相适宜的人民陪审员制进行改革。如何改革,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议题,也是本文的议题。 首先,本文探讨了陪审制之概念及价值。文章从“陪审”的词义及陪审制的运作机制来阐述陪审制概念。认为陪审制就是非法官人员或由其组成的团体和法官一起没有分工或有所分工地审理案件以实现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的法律制度。同时指出,陪审的最重要的价值就在于保障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 随后,文章探寻了陪审制的缘起、现状以及我国陪审制度的历史发展,并对陪审制的两大表现形式-----陪审团制和参审制进行了分析和比较。针对我国陪审制度的现状,笔者分析了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我国现有陪审制进行改革。主张重新建构我国多元化的陪审制度,并对其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分析。 对如何构建我国多元化陪审制度,笔者在参照国外陪审制运作的基础上,提出了重新建构我国的陪审制的基本思路。其主要内容包括:1、受案范围的确定;2、陪审制度的宪定性;3、陪审员的资格确认;4、陪审员的权利义务;5、多元化陪审制度的试行运作;6、相关庭审原则的确立;7、陪审制度立法。 本文通过对陪审理念的渗透,试图洞悉陪审的价值所在;通过比较陪审团制和参审制的优劣,试图寻找我国陪审制度的构建定位。在分析了我国陪审制度改革模式的选择后,提出我国在目前情况下,还不能全面的实施陪审团制度,而是应当在完善现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同时,在一定范围内试行陪审团制度,亦即考虑一种多元化的过渡性办法,即以现行的人民陪审员制、陪审团制和职业法官审判并存来构建我国的陪审制度,并让实践来做出最终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