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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世纪20年代首次提出乡村建设到2018年国家提出的“美丽乡村”经过了将近一个世纪,乡村建设依旧是一个热门话题。传承是乡村建设的“第一步”乡村建设的“真意义”在于活化。目前我国传统村落中的公共艺术设计受城镇化影响存在一些地方特征不明显、缺乏主体认同感、与村落环境不协调、作品均质化等问题。同时艺术乡建正如火如荼的展开,艺术家不断探索公共艺术介入乡建的更多可能性。“在地”、“乡土”、“场所精神”也成为关注的热点。因此本文提出对公共艺术介入传统村落的“在地性”进行研究。论文通过对乡村建设、在地性、公共艺术含义的深入分析,总结了公共艺术在地性的概念,通过逐级递进的方式解析了在地性的涵义、构成要素到总结在地性的介入的策略原则。在广度与深度上把握公共艺术在地性的涵义,提出了从“地”、“时”、“人”、“社会”四个层面理解在地性。对公共艺术介入传统村落的在地性分析紧紧围绕村落地理环境与人文历史展开。本文首先对“在地性”进行解释,其强调的是具体的场所并不是固有的风格化和形式化、更加微观的情感认同而非宏观的叙事。随后,梳理公共艺术介入传统村落在地性的理论及方法,从介入策略、设计原则、表现方法等方面进行研究。其中在地性的表现方法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背景调研、点位布置、主题内容、表现手法及材料选择。进一步指出公共艺术在地性对于传统村落的活化、提升整体环境的作用。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选择黄山休宁县黄村作为公共艺术在地性实践基地,通过对休宁县黄村的现场调研,传统文化的挖掘,设计在地性的公共艺术作品,以此为理论的支撑和检验。希望能为当下艺术乡建活动提供一些可以借鉴的地方,在传统村落中设计出拥有当地特色,同时让当地村民认同的公共艺术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