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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村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历史价值,是人类聚落的延续,也是中国传统建筑的精髓。近些年来,各地在推进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工作时,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旅游业过度发展、参与主体利益不对称等问题日益显现。许多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仍然停留在政策制定、规划研究、试点改进的初步层面上。在农村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进程中,如何正确的评价和有效的实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政策,对其未来的保护与发展有深远的影响。 本文通过对历史文化村落的实地调查研究,选取黄河流域晋陕两省历史文化名村作为研究对象,在总体概述了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政策研究目的、意义、内容及国内外研究动态的基础上,根据实地调研问卷、访谈及相关部门发布的统计数据,对黄河流域晋陕段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政策实施现状及困境进行总结。运用公共政策评价的思路和方法,初步构建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政策的利益性评价标准、稳定性评价标准、可行性评价标准及保护政策评价指标体系。利益性评价标准中,以综合满意度为衡量依据,对政府、村民、开发商三方进行博弈分析,得出利益分配过程中,综合满意度最大化的模式;稳定性评价标准中,以系统协调度为衡量依据,将稳定性看作社会、经济、环境、文化四个子系统之间的协调发展;可行性评价标准中,以政府、村民、开发商配合度为衡量依据,注重对影响村民配合度因素的调研,并对这些因素聚类分析。以陕西省韩城党家村为例,对党家村保护政策实施情况进行概述,运用建立的政策评价模型,分析保护政策实施效果。最终,依据评价方法所得出的结论,对现有保护政策不足的地方提出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