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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主要的合作金融组织形式。农村信用社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增收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目前大部分地区农村信用社由于管理体制不顺,产权制度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管理职权和责任未落实,导致了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建设严重滞后于业务发展,给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导致农村信用社经营处于困境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就信用社自身来说,内部控制不严是一个重要的原因。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农村信用社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己经初步建立了内部控制的框架体系。但是,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控制还很薄弱,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缺陷,无法有效地控制风险。我国学者对农村信用社的研究大多集中在产权、治理结构和不良贷款等方面,有些涉及了内部控制的内容,但论述不够深入、系统。内部控制是金融机构的一种自律行为,是农村信用社为了完成既定经营目标而制定和实施、涵盖各项业务活动、涉及内部各级机构、各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建立并不断完善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控制,是由农村信用社特殊的经营对象及经营方式决定的,更是保障微观经济单元和市场体系正常有序运行以及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基本条件。为此,本文通过对照巴塞尔委员会及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的要求,结合西方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的经验,联系我国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现状,对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交流等方面入手,提出建立一个统一、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成为农村信用社经营框架的核心部分,并给出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使内部控制与经营活动融为一体。它可以及时对不断变化的情况做出积极的反应,使内部控制产生最好的效果和影响,真正达到保证经营目标实现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