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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到2004年上半年,商业银行在房地产领域的业务尤其是在房地产信贷业务方面保持着快速发展。然而快速扩张的同时,也埋下了许多隐患。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课题组发布调查报告指出,我国房地产金融存在四大问题;央行的一份调查揭示,房地产信贷业务中违规问题较为严重,其问题范围覆盖了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隐含很大风险。
本文共分四章,针对当前我国银行业发展房地产信贷业务中反映出来的各种现象和问题,着重围绕从银行内部建立房地产的信贷风险控制机制这个中心,分析认清当前房地产行业以及房地产金融所面对的客观环境,研究掌握房地产信贷风险形成的原因和过程,在此基础上,结合风险防范的基本理论构架,从整体的框架层面上尝试着建立一个控制房地产信贷业务风险的构架系统,进而以此构架系统为指导对银行房地产信贷业务领域的三类风险控制要点提出一些改进建议。
本文认为(第一章),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房地产信贷业务面临着这样一种大的经济背景,首先,房地产业行业自身发展的初级性,表现在一方面是粗放式发展,投资增长过于迅猛,土地价格房产价格快速上涨,房地产供应与需求在结构上的错位,空置率居高不下,市场中投机性买卖的规模出现扩张的势头,另一方面开发企业的整体营运能力低下,不能很好地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加之我国房地产发展伊始土地政策对地价确定与征收的不科学性,致使房地产信贷业务发展所必须依附的客体(房地产行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第二,我国在房地产金融领域发展落后的现状,制约着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并进一步促成当前房地产金融发展中房地产资金供给的单一性——我国商业银行成为了该行业融资的主角;第三,银行在发展该项业务时自身缺乏必要和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使当前商业银行在房地产信贷业务发展面临着风险积累,风险增加和风险失控的危险。
本文(第二章)在房地产信贷业务的大范畴中,进一步将房地产信贷的风险分为三大类,即土地储备类贷款风险、个人用房类贷款风险和房地产开发类贷款风险,三类风险具有联动性、集中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并且风险形成的原因各有不同。本文认为土地储备类贷款风险来自政府、土地储备中心和银行自身三方面。来自于土地储备中心方面的风险,主要表现在贷款申请人主体资格的合法性上、担保的有效性上、还款资金来源的权属问题上;来自政府方面的风险表现在政府信用与执政能力上;来自银行的风险主要在于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与之相适应;而个人用房类贷款风险的形成除了与个人信用有关外,还来自于开发商的经营能力、契约中条款的欠缺以及抵押担保中的不确定性等等;房地产开发类贷款风险的形成,一方面来自当前房地产发展中行业自身的不健全,如开发企业项目自有资金缺乏,行业中信息的严重不对称以及政府的行为等,另一方面,也有银行管理不到位,缺乏针对性的管理制度等原因。
针对形成风险的这些原因,本文(第三章、第四章)还结合信贷风险防范的有关理论知识,以风险识别,风险报告,风险规避,风险决策,风险监控为基本系统的理论构架做指导,从房地产信贷的“三查”系统到建立科学的“三权分立”业务流程,再到岗位设置,考核激励以及强调风险的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构建一套银行对房地产信贷风险防范的架构体系,在此基础上,区分三类风险的特点,就房地产开发类贷款风险、个人用房类贷款风险和土地储备类贷款风险分别从项目的选择、项目的管理、资金的监控、还款的保障等控制要点上作了相应阐述并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