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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我国最大的OTC市场,是中国债券市场的主体,债券存量和交易量在整个债券市场中占绝对的比例,也是中国第一个可开展债券双边报价业务的场所。因此,研究做市商制度对完善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制度体系,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市场微观结构的核心是价格发现,即在市场交易过程中,价格的形成过程,是一种动态的过程。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的做市商对某些债券报出买卖价,投资者根据做市商的报价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及交易数量,投资者的行为对做市商的头寸及利润产生影响,为防止做市失败,做市商又根据信息及时的更新报价,从而促使了价格的形成。本文运用各类金融机构做市商报出的到期收益率转换成做市商做市交易时的债券净价为研究样本,首先,对所选择的样本数据进行平稳性检验,由于所研究的时间序列需要是一阶单整过程,因此采用单位根检验和一阶差分后的时间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来验证变量的平稳性,从而避免伪回归现象;其次,对所研究的价格序列进行协整检验,通过对序列进行回归后的残差进行分析,以判定各类型做市商之间的数据存在协整关系,分析主要是为了解释各做市商报价之间存在长期协整关系,再次,建立向量误差修正模型,分析不同类型做市商的报价时间序列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的同时,对短期的偏离进行误差修正,最后,通过状态空间模型,对做市商报价、与交易者进行交易、根据交易情况对报价进行调整、价格的调整反馈到价格中所反映的信息份额进行测量,从而比较不同类型的做市商在债券价格发现贡献率上的领先滞后或者联立关系。实证研究表明,在通过对不同的做市商报价的信息份额进行比较后,发现外资银行报价的信息含量最高,其次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国有商业银行报价的信息含量相对较少。因此,放宽做市商的准入制度,增加做市商之间的竞争,能够达到提高市场效率的作用,同时鼓励投机类做市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进行做市,以提高做市商的异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