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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尤其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后,中小企业、民间借贷及非法集资资金链的断裂,使非法集资犯罪呈现多发、频发、猛发态势。非法集资属涉众型犯罪,其严重危害市场秩序、损害公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在当前形式下深度剖析非法集资特点以及产生原因,揭开非法集资真实面纱,全面分析非法集资刑事法律在实践中的不足,并结合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现状与改革趋向,在宽严相济刑事立法政策背景下,对解决非法集资犯罪提供理论指导具有重大实践意义。非法集资犯罪包括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集资诈骗罪等7个罪名,而非法集资犯罪案例所涉及的刑法问题也可以说是包罗万象,而本文主要是从以下四个方面对非法集资犯罪进行浅显的研究。本文第一章“非法集资的概述”,本章主要分析了非法集资的概念与行为特征,以及当前我国非法集资犯罪的现状、特征及产生的原因,非法集资犯罪产生的原因绝对不是单一的要素,只有在综合分析其内涵、行为特征之后,从当前的金融制度、法律规制以及犯罪人与被害人互动因素等方面出发才能对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愈演愈烈的原因作出准确定位。第二章“非法集资犯罪的司法认定”,本章从非法集资犯罪客体要件的认定到客观要件的认定再到主观要件的认定,笔者对非法集资犯罪中法律界定模糊、容易产生歧义的难点要件和对犯罪构成产生关键作用的重点要件进行分析,为认定非法集资犯罪搭建一个框架,通过这一框架可以准确的判断某一行为是否属于非法集资犯罪,同时也也进一步深化了对非法集资犯罪内涵的分析。第三章“非法集资犯罪的界限认定”,本章着重从非法集资中罪与非罪的界限和非法集资犯罪中各个罪之间的界限两个方面来进行讨论。在实践中,非法集资犯罪的发生往往都伴随着个罪之间界限的认定问题,无论是对其司法认定方法的探讨还是犯罪形态的分析,都主要是为了掌握非法集资犯罪的界限,可见,研究非法集资的犯罪界限有重要意义。第四章“非法集资犯罪立法政策的重构和社会政策的补充”,本章重点讨论了深化民间金融改革以及在宽严相济的刑事立法政策下非法集资犯罪立法政策的重构问题,在当下处于社会转型、经济转型的中国,对于频发的非法集资犯罪一味的采取高压打击的刑事立法政策效果并不明显,反而让情况继续恶化,笔者认为,在当前的状况下,对于非法集资犯罪的治理,应当采取宽严相济的刑事立法政策,并以相应的社会政策作为补充,才是走出当前困境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