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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管理迈向社会治理、“组织安置”就业政策“失灵”的今天,单凭政府尤其是体育行政部门的力量已无法实现运动员群体退役后的充分就业。要解决运动员“再就业难”的问题,关键在于搭建一个由国家、市场、社会等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支持体系,通过主体间的互动和合作,借由有效的支持手段和内容,以帮助他们顺利完成职业转换。本文从运动员职业转换社会支持入手,借鉴社会支持理论和福利多元主义,运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比较分析法,系统梳理了我国运动员职业转换社会支持的现状,对国外已经实施的国际奥委会“ACP计划”、欧盟“A2B计划”、英国“高成就的生活方式规划”等运动员职业发展项目进行研究总结。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从支持目标、主体、客体、介体四方面对我国运动员职业转换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及完善提出了建议。本研究主要结论如下:1)运动员是社会性/制度性的就业弱势群体,然而他们的就业困境及弱势地位具有过渡性和可转移性的特点;2)运动员的职业转换,离不开以社会资源供给和赋能性服务供给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支持;3)社会支持作为一种“社会选择行为”,需要一个体系来增强主体间的聚合力,保证其调动的社会资源能够实现有效的流动和利用;4)应该从支持目标、主体、客体、介体四方面来重塑和完善我国运动员职业转换支持体系。具体体现为:将支持目标定位于提升运动员职业发展能力;构建一个由国家(政府)、市场、社会、初级群体共同参与的支持主体架构;扩大支持客体的范围,将在役运动员和残疾人运动员纳入其中;围绕社会资源的转移和赋能性服务的供给这两项支持内容,充实、重组社会支持的介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