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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面临着少子化加剧和老龄化加速的现实。尽管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但是近几年来我国新生人口数和出生率持续走低,并且随着老龄化程度的继续加深,我国人口结构已经发生巨大变化。为提振生育意愿和推进积极老龄化,优化人口结构,推动实现人口现代化,建立和健全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制机制显得尤为迫切。因而政府在此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至关重要。本文将立足公共管理学科,融合人口学、教育学、儿童发展学等多学科的基本理论,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调查法和比较分析法等适用方法,选取公共产品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和儿童早期发展理论等作为理论支撑,以政府责任为研究视角讨论政府在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中的职责发挥。从研究我国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现状着手,分析我国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结合国外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实践对我国的启示,进而探讨我国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政府责任的实现路径。本文主要围绕以下几个部分进行深入分析。首先,政府责任的界定与分析。政府责任的定义、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主体研究以及政府在其中所履行的责任分析。供给主体包括家庭、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政府责任分为制度供给责任、财政投入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其次,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国内现状与国外实践。从政策环境和先行城市经验方面讨论供给现状;选择美国、英国、澳洲、日本和韩国为研究对象,讨论其实践及带给我国的有益启示。再次,当前我国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主要从政府责任缺位分析面临的困境及成因。最后,讨论我国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政府责任的实现路径。主要从完善顶层设计、加强政府监管、加大人才培养三个方面对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提出详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