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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通过对第二审程序基本理论问题的梳理,分析我国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的制度缺陷及其深层次原因,立足本土实践,借鉴域外立法经验,期望以程序公正及诉讼效率为价值取向,改革并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的具体规则。除引言和结论外,文章共分四部分。 引言阐述了选题的背景、意义及写作思路。 第一部分为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概述。文章认为第二审程序是一种救济程序,其设立宗旨在于保证裁判的正当性,仅仅将第二审程序理解为纠错程序是有偏差的。第二审程序的制度功能在于纠正下级法院的错误、保障法律的统一适用、安抚当事人、监督下级法院并分担下级法官责任。关于第二审程序的结构有复审、事后审及续审三种立法模式。 第二部分分析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启动第二审程序的条件过于宽泛,诉讼双方当事人程序地位不平等,反诉制度存在理论罅漏,审理方式过于粗陋,缺乏对上诉人利益的保障机制等。 第三部分提出改革我国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的价值取向。第二审程序规则的设计应当彰显程序公正的理念,尊重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并平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在程序公正的基础上,规则的设计也应体现诉讼效率的要求,合理分配程序权利与义务,实现司法资源配置效益的最大化。 第四部分提出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的具体构想。针对现行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程序公正及诉讼效率为价值取向,我国第二审程序应作如下改进:将上诉利益确立为启动第二审程序的条件,抑制上诉权的滥用;确立附带上诉制度,平等保护诉讼双方当事人;有条件的承认第二审程序中的反诉制度,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根据繁简各异的上诉案件,改造径行裁判为书面审,并确立上诉审理的简易裁判制,改进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方式。为保护上诉人的利益,确立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 结论部分总结文章的主要观点,阐明文章对我国民事司法改革的理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