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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前期,随着东北封边政策的废除,大批移民进入黑龙江地区,使得黑龙江地区人口激增,经济快速发展,形成了以农业、轻工业、重工业、商贸四大体系为框架的经济发展格局。为更好地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加强地方财政管理成为黑龙江省的必然选择。黑龙江地方政府为增加赋税、预防赋税流失、改善财政状况,建立了以财政厅为中心,包括金融机构、税捐征收局和财政稽核处等一系列税收管理机构,制定了有关田赋征收、厘金税征收和其他杂税的征收政策,改革完善了包括政府机关薪酬制度、经济文化建设和地方武装建设的财政支出政策,加强了赋税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