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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非法证据是指不具有刑事诉讼法律规范规定的合法性的证据。关联性与不合法性是它的两个主要特征。两大法系各国的证据规则,各有不同的特点,这与其不同的认识论基础和诉讼价值观有关。通过对两大法系国家刑事非法证据认定制度的认识论基础、诉讼价值观以及毒树、毒树之果的比较,正确认识两大法系的刑事非法证据认定制度。通过阐明建立刑事非法证据认定制度的必要性,说明建立我国刑事非法证据认定与排除制度势在必行。本文认为,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主要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司法公正论,前者主要偏重于案件事实的查清,后者主要偏重于人权保障,二者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共同构成了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基本理念。在刑事非法证据认定与排除制度上也应根据上述原则,建立具有我国自身特色的刑事非法证据认定与排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