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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是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是维系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关键和纽带,林业生态建设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资金投入是林业生态建设的根本保障与不竭动力,在国家财政并不富足的情况下,如何吸引社会资金成为理论与实践界共同关注的领域。森林生态服务市场化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使得森林生态服务成为可以获得市场价值回报的有利可图的商品,这同时引起投资者、政府、社会三方的关注。能否以此为契机,构建森林生态服务投资激励机制,以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林业生态建设领域,成为一个有着重要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本文综合运用宏微观经济学、公共经济学、产权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的基本原理,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践分析相结合、归纳总结与演绎推理相结合、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森林生态服务投资激励机制构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研究。主要的研究内容有:森林生态建设资金投入的现状如何,阻碍社会资金进入林业生态建设的原因何在,如何解决;国际国内森林生态服务市场化的理论与实践发展情况如何,能否为社会资金进入林业生态建设提供基础运行平台;在此基础上,研究森林生态服务投资的基础理论体系,包括森林生态服务投资的概念与内涵理解、森林生态服务投资激励机制运行的机理、森林生态服务投资激励机制的基本框架;进一步要研究投资激励的根本利益拉动机制——森林生态服务支付体系如何设计;投资激励的制度保障基础——相关产权制度体系如何健全与完善;如何形成能起到投资激励作用的外部经济社会文化环境;政府在机制构建过程中应该起到什么作用等。通过这些研究,最终形成一套森林生态服务投资激励机制的理论体系。本研究的主要结论有:(1)界定了森林生态服务投资的概念,指出当前的森林生态服务对社会资金的吸引力明显不够,需要政府采取更多的激励手段与措施;(2)森林生态服务投资激励机制设计的目的,是使投资方从自身效用最大化出发,自愿或不得不选择与社会预期的森林生态建设目标相一致的行动;(3)初步设计了基于市场化运作的森林生态服务支付体系,建立起能从根本上起到激励作用的利益回流机制;(4)在对基本林权制度提出完善措施的基础上,基本构建起森林生态服务产权制度体系,同时提出完善林地产权制度的建议;(5)提出了有利于吸引投资的财政、金融、文化、法制外部环境建设的政策建议;(6)政府在激励机制构建过程中应承担三种角色:制度转变的推动者、投资激励机制的构建者、投资运行过程中的直接参与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