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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审议程序是立法活动中关键的一环,也是决定立法质量的核心因素。《立法法》在2015年修改之后,设区的市可以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以及历史文化保护这三个方面行使立法权。但这三个方面又是与基层公众息息相关的,对于设区的市的立法质量更是要着重考虑,完善设区的市立法审议程序可以有效的为之避免设区的市冲动立法,盲目立法。设区的市立法审议是设区的市人大和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法》授予的立法权的核心环节,也是提高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质量的制度保障。但《立法法》中对设区的市立法审议程序规定的比较笼统,实际并不好操作。各设区的市在《立法条例》中也并没有更为细化的规定,设区的市的立法审议程序也并没有详细的运营规则和相应的审议制度支撑。所以设区的市的立法审议程序还有很多有待完善的部分,以设区的市的立法审议为视角,以江西的立法现状数据、江西立法审议程序数据分析作为支撑,对设区的市的立法审议程序进行研究分析。推进科学有效,民主公开,效率并存的设区的市立法审议程序,从而有效的提升设区的市立法审议的质量,进而提高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质量。本文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法等对设区的市立法审议程序实践进行立体的分析。正文部分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立法审议程序的特征、功能、审议方式以及审议价值理念分析,引出提高立法质量的一大有效措施为立法审议程序。第二部分通过深入大数据分析江西新获得立法权出台的立法条例现状,立法审议和立法调研项目的现状,进而引出江西设区的市立法的盲目和冲动。第三部分围绕江西的审议程序准备时间和准备内容,审次制度及其分工,审议人员的人数和学历情况以及征求意见的次数等进行分析。第四部分根据上文的江西立法现状和审议程序现状数据分析来探讨江西设区的市立法审议程序所存在的审议重点不明确,辩论性不足,民主度不够等问题。第五部分根据上部分分析所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来完善设区的市立法审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