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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宋时期是中国传统社会发展历程中重要的转折时期,它上承汉唐、下启明清,而从社会经济形态发展演变的角度看它也是中国古代社会从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日益地向着以交换为特征的商品经济发展转变的时期,整个社会日益呈现出商业化的趋向。而商人作为商业活动的主体、市场力量的人格化身,在宋代这样一个工商业文明的因子不断增强的社会中成为了一个最具活力也最具潜力的社会群体,不唯如此,宋代也是中国古代商人发展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时期,可以说,中国传统社会内商业、商人出现的许多新特点、新气象、新事物、新征兆大多发端于宋朝而延续至明清。因而解构剖析此一期间的商人阶层,深入理解他们与宋代经济、社会之间的互动及其交互影响,是我们了解、把握宋代社会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支点。 入宋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空前繁荣,商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开始发生了不同于以往的变化。 首先,在经济领域内商人们的广泛活动,不断地推动着商品市场的扩张、社会分工的深化,到处地使着生产朝着交换价值的方向发展,商人和他们的商业活动成为促使宋代由原来纯粹的农业社会走向农商社会的基本内生变量。而商业的繁盛又进一步地刺激了商人队伍的急剧扩张和他们力量的日益壮大,这一时期,商人力量的增强最直接地就是体现在他们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商人和商人资本的活动在满足城乡各阶层消费者的各类物质需求、沟通城乡经济联系、促使农村广大小农的生产和经济结构发生革命性的变动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他们在国家庞大的经济运行体系中具有了特殊的功能:无论是政府专卖制度的正常运行、军队的后勤补给保障、国家财政税收的取给都离不开商人和商人资本的运作,从而使国家的商业政策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新变动,并由此使国家与商人之间的关系呈现出新的时代特征。 其次,宋代的商人们更以一种全新的面貌和积极的态度广泛地投入到宋代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首先,他们以雄厚的财力通过科举入仕、结交上层等方式实现向上流动的过程中,在提高自身和整个家族社会地位的同时,逐渐地超越了传统社会森严的等级屏障,突破了“士农工商”四民各安其业的社会管理体制,使宋代的社会结构出现了历史性的变迁。其次,商人利用自身的财富积极地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无论是在政府的灾荒救济体系和社会慈善救济体系中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体现了商人作为宋代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所应表现出的积极的社会参与意识和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再次,在前代社会身份地位卑贱,处于四民等级社会末端的商人们,还通过自己的经营活动、生活方式向社会传达了一种新的时代气息,“农商相补”、“农商俱利”、“工商皆本”的社会思潮以及“重利趋商”、“崇尚享乐”、“僭越礼法”等社会现象的出现正是这一新的时代信息对人们思想观念、社会习尚辐射的结果,从而也使整个宋代社会呈现出与前代社会不同的近世特征。